正海磁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0-13 15:32:3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海磁材”或“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正海磁材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4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40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1,400.00 万张,期限 6 年。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891,292.46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395,108,707.5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1月 29
日到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同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第 030019 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在江苏省南通市新建工厂,购置一批自动化、智能化程度高的设备,实现了全产能全工序一园化产能布局,推进公司向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的转型升级,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降本增效。
目前,本次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新增 6,000 吨/年高性能稀土
永磁体生产能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利息及理 节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 待支付合 财收益净 金额(E=A-B-
总额 金额 同款项 额(D) C+D)
(A) (B) (C)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
稀土永磁体研发生产基地建 100,765.00 55,746.61 43,850.87 3,066.12 4,233.64
设)项目(一期)
注:1、“募集资金待支付合同款项”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等尚未完成支
付款项,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预留于募集资金专
户中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上述待支付款项。待上述款项全部支付完毕后,募集资金专户
将予以注销;
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
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本
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加强对项目建设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控,合理
降低了成本。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
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将本次募投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共计 4,233.64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利息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
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
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稀土永磁体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由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本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将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龙 忆 朱李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