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1 18:21:39
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8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在南宁市月
湾路 1 号南国弈园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
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董事有:徐洪涛、袁公章、池昭梅。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等,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