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岸蛋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0-09 18:13:23
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10 月
目 录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5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文苑路 88 号东恒盛国际大酒店五楼姑苏厅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化星
5、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
(六) 就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十一)复会,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情形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若因除权除息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做相应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应当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二)本次稳定股价措施暨回购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近岸蛋白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9/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000 万元~2,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30.68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2.5945 万股~65.1890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
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 0.46%~0.93%
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稳定股价,履行《近岸蛋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稳定股价的承诺,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后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回购。回购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在本次回购方案期限
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0.68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651,890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0.68 元/股进
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325,945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实
回购用途
(股) 的比例(%) 额 施期限
股 东 大
用于稳定股
1,000~2,000 会 审 议
价,注销并减 325,945~651,890 0.46~0.93
万 通 过 后
少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