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禾股份: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相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08 18:58:35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禾股份”)的股东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合资产”)于2024年4月3日与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供销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粤合资产持有的公司股票1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转让给省供销集团。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4年8月27日,粤合资产与省供销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因交易双方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双方于2024年4月3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同日,结合上述情况,经粤合资产与省供销集团充分讨论和协商后,双方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2024年9月,粤合资产与省供销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约定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4年2月6日,粤合资产将其持有的天禾股份1,400万股股权质押给省供销集团。
公司近日收到粤合资产的通知,获悉因协议转让股份需要,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是否为控股股 占其 占公
股东 东或第一大股 本次解除质押 所持 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名称 东及其一致行 股份数量(股) 股份 股本 期
动人 比例 比例
粤合 是 14,000,000 100% 4.03% 2024年2 2024年9 省供销集
资产 月6日 月30日 团
注:本次解除质押及协议转让完成后,粤合资产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 协议转让过户情况
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收到省供销集团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
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粤合资产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省供销集团
持有公司 119,14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28%。
四、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前,粤合资产和省供销集团属于一致行动关系,同属广东省供销合
作联社(以下简称“省供销社”)下属子公司,本次协议转让属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的内部划转,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权益发生变化,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
形;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粤合资产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省供销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
119,14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4.28%,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东新供销天润
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4,2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公司控
股股东仍为省供销集团,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省供销社,未发生变化;综上,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不违反法定持股要求和原有的持股承诺。协议转让完成后,省
供销集团会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时及收购报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3、本次协议转让及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