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集团:中新集团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30 18:27:15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7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照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具体发行规
模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批文有效期内,以一次或分期形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三)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
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及品种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支付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六)增信安排
本次债券不设置担保等内外部增信措施。
(七)还本付息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到期公司债券本金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九)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偿债保障措施
如本次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公司可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上市交易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二)股东大会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决议有效期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算。如公司已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关于本次发行的批准、许可或注册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
准、许可或注册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上述决议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完成之日止。
(十三)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的开展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上市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修订、调整及实施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债券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利率确定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是否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增信方案、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和各期发行规模、偿债保障措施、交易场所、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全部事宜;
(2)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修改或调整;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意见或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与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5)办理公司债券申报及上市的相关事宜;
(6)决定聘请参与公司债券必要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费用;
(7)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8)设立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9)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发行、挂牌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失效或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24 年 1-6 月份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变化情况 变动原因
1 中新智地(常熟)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新纳入 新设成立
2 中新恒泰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新纳入 新设成立
3 安徽瑞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4 安庆国元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5 常德市飞华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6 常熟富普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7 常熟祥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8 丹阳港能投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9 德清联傲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10 广德瑞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11 广饶县联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12 杭州联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13 合肥联美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14 洪湖一又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15 淮安市建旭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16 淮北卓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17 嘉兴澜铭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18 嘉兴润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19 江阴恒杰电力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20 金华晶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21 金华市建旭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22 昆山联傲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23 昆山清森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24 来安县中森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25 老河口昊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26 乐清伏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27 连云港建魄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28 六安市召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29 马鞍山联傲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30 南京辰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31 南京沐浩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32 南京仁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33 南通锦翀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34 厦门鑫源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35 上海圣伍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36 邵武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37 沭阳荣腾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38 泗阳联佳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39 泗阳引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40 苏州顺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41 苏州特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42 宿迁欧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43 宿迁鑫洲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44 台州市正浩发电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45 台州武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46 泰州凯旋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纳入 不构成业务合并
47 泰州旭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