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丹股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3 18:28:09
证券代码:300641 证券简称:正丹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5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根据《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预留份额分配事项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2021 年 7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过户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3,474,06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
以 2.88 元/股的价格非交易过户至“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7096%。至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情况
(一)预留份额情况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 271.88928 万份(对应股票数量为 94.4060 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初始份额总数的 27.175%。预留份额暂由公司总经理助理曹丹女士代为持有。
自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至今,因部分参与对象个人考核及离职等原因,其持有的份额共计 37.2096 万份收回至预留份额。截至目前,公司预留份额增加至 309.09888 万份(对应股票数量为 107.3260 万股),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30.894%。
(二)本次预留份额分配情况
根据《草案》、《管理办法》的规定,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参加对象及认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预留份额的参加对象可以为已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人员,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法定高管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交的预留份额分配方案,由符合条件的 1 名参与对象(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全部预留份额 309.09888 万份(对应股票数量为 107.3260万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有份额上限 所获份额对应股份数
(万份) 量(万股)
1 核心骨干员工(1 人) 309.09888 107.3260
合计(1 人) 309.09888 107.3260
注:1、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人员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最终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员工人数、名单及认购份额根据员工实际
缴款情况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与首次分配价格保持一致,为 2.88元/股。
(三)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后的情况
本次预留份额认购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三、预留份额的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根据《草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预留份额授予后,其锁定期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结束的考核年度锁定期间一致。锁定期满后,在 2024 年度完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的前提下一次性解锁,具体考核目标和解锁系数根据《草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事项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长效利益共建共享机制,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