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19 17:00:43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24-041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9月 19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9 月19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 1000 号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奇峰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3 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35,414,5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459%。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 229,309,6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416%。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8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104,9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43%。
(四)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191 名,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为 7,423,5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32%。
(五)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奇峰先生主持,公司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234,932,682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3%);273,656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2%);208,22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941,6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088%);273,6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63%);208,2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49%)。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