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天:江苏舜天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18 20:02:20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ST 舜天 公告编号:临 2024-034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候选监事和职工监事发出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要求当选监事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股东大会会后参加会议。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在南京市软件大道 21 号 B 座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由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一致推举,本次监事会会议由胡瑞芳女士主持;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胡瑞芳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胡瑞芳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附:
胡瑞芳女士:1973 年 4 月生,经济学学士,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
曾任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辽宁丽天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海外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海外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州海企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辽宁丽天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丽天石化码头有限公司董事,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监事,常州丰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胡瑞芳女士除担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苏豪控股集团控股子公司江苏
海外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州海企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辽宁丽天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丽天石化码头有限公司董事之外,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胡瑞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