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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宝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11 17:07:53

证券代码:002478 证券简称:常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常宝钢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50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3,174,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901,358,228 股的 0.3521%。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满足,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5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74,000 股。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概况

(一)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 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 见,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2021 年 7 月 30 日至 2021 年 8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出具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四)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
作,向 162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111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

(六)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49.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意见。
(七)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 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九)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92,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意见。
(十)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调 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8,000 股限制性股票, 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51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合计 3,186,000 股的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十一)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价格 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0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
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5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批次限制性股票合计 3,174,000股的解除限售事宜。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关于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9 月 15 日届满,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 30%。
(二)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除限售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0% > R ≥ 180%>R≥ 160%>R≥ 140% > R
首次授予第 R ≥ 200%
2023 180%或 160%或 140%或 ≥120%或 R<120%
三个解除限 或 2023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年 65% > K ≥ 60% > K ≥ 55% > K ≥ 50%>K≥ K<45%
售期 K≥65% 东的净利润为 783,028,900.06
60% 55% 50% 45%
元,较 2020 年增长率为 533.27%;
公司层面标准系数(仅
2023 年公司钢管业务营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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