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10 17:58:44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陈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陈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陈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陈人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陈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人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陈人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陈人先生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陈人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加强规范运作和坚持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陈人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辛勤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洁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刘洁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刘洁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刘洁先生简历
刘洁,男,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曾任南京日报社下属《金陵晚报》记者、责任编辑,凯捷咨询(中国)有限公司管理咨询顾问,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人力资本咨询副总监兼高管薪酬和长期激励业务华东区负责人,知合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上海杰魔石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在其他公司兼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洁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