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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松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9-06 15:40:20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
议案二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 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5)。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 188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志强先生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五)逐项审议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集中回答问题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20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
67,360,588 元变更为人民币 94,194,479 元。公司股份总数相应由 67,360,588
股变更为 94,194,47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更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67,360,588.00 元。 94,194,479.00 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股份总数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94,194,479 股,全
第十九条 67,360,588 股,全部为普通股。 部为普通股。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
议案二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 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剑滔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剑滔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张剑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张剑滔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职前,张剑滔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张剑滔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剑滔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鉴于独立董事张剑滔先生申请辞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并征求了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罗勇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补选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进行调整,为保证审计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罗勇根先
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调 整,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调整前委员会成员 调整后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 张剑滔(召集人)、颜雪涛、马腾 罗勇根(召集人)、颜雪涛、马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马腾(召集人)、孙志强、张剑滔 马腾(召集人)、孙志强、罗勇根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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