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科创信息_监管函
公告时间:2024-09-02 22:00:48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43 号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费耀平、李杰:
2024年1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7,900 万元至
-9,900 万元。2024 年 4 月 19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扣非后归母净
利润区间修正为-16,100 万元至-18,100 万元。2024 年 4 月
27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 16,619.83 万元。你公司在《2023 年 度业绩预告》中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 2023 年经审计的净利 润差异较大。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6.2.1 条的规定。你公司
董事长费耀平、总经理李杰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
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条、第 4.2.2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