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普特: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告时间:2024-08-30 19:20:39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普特”或“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持有人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5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持有人如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认购相应的认购权利。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参与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存在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需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公司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形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标的股票。
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200,000 股,约占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1%。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持有标的股票的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审议本计划草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计划标的股票过户完成日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该标的股票的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八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形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标的股票,购买价格为 23.00 元/股,为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64.8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
17.73 元/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
16.55 元/股;
(3)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
18.62 元/股;
(4)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为 21.85 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计划草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之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购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第九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2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完毕,可提前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5、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30%、30%、4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3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36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4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2、标的股票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锁比例,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2024 年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 10%(含本数)
第二个解锁期 2025 年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 10%(含本数)
第三个解锁期 2026 年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 10%(含本数)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承诺;(2)考核年度内,若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股权收购、重大子公司出售等特殊事项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而增加或减少营业收入的情形,则从该年度起对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及基数值进行同口径调整,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口径调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解锁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当期对应标的股票方可解锁。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该解锁期对应标的股票不得解锁,不得解锁的部分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原始出资金额或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 四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确定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考核评级 A B C D
解锁比例 100% 80% 60% 0%
的股票权益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