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蓝天燃气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时间:2024-08-30 15:31:55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零二四年九月
河南·驻马店
目 录
目 录 ......1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8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 下午 14 点 40 分
会议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路 68 号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李新华先生
会议安排: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 宣读会议须知
三、 介绍本次大会的见证律师及出席本次大会董事、监事及列席人员,
宣布现场到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及代表股数
四、 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 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问题(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 3
分钟)
六、 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七、 休会,汇总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后复会
八、 宣布表决结果
九、 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 签署本次大会的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会议闭幕。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充分尊重广大投资者,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大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整成震动状态;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特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
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事务所 2023 年底有合伙人 183 人,截至 2023 年底全所注册会
计师 824 人;注册会计师中有 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3 年
底共有从业人员 3091 人。
2023 年事务所业务收入 110,263.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96,155.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1,152.94 万元。出具 2023 年度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92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 14,626.74 万元,资产均值 159.39 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2023 年度承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服务的上
市公司审计家数为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600.00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20,449.05 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5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留庆,1999 年 6 月 11 日成为执业注册会
计师,从 2000 年 4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 3 月 10
日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帆,2020 年 12 月 8 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
师,从 2021 年 5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 11 月开始
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聚英,1999 年 10 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
并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报告有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审计服务性
质、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协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提请审议。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4 日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341,471,328.02 元。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00,459,900.58
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
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对2024 年半年度的利润进行分配,具体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总股本 694,453,63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 312,504,137.55 元(含税)。
如在本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现金分红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议案,提请审议。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