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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08-29 19:29:51

申 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 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电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6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3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1.51 元,共计募集资金 79,846.34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461.5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4,384.7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
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871.4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2,230.3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5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6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 2024.6.30
累计投入金额
1 光电触显一体化模组建设项目 10,636.56 9,348.22 6,974.74
2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11,122.32 11,122.32 378.41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85.75 4,785.75 -
4 补充流动资金 1 6,000.00 6,000.00 6,002.04
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 - 12,000.00
合计 32,544.63 31,256.29 25,355.19
注:1、承诺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超出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系该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2、经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及 2022年 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转出。
3、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数据为准。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当前市场变化情况及自身经营发展需要,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满足市场需求、优化公司产品布局、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以及项目实施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光电触显一体化模组建设项目 2024 年 10 月 21日 2026 年 10 月 21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2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2024 年 10 月 21日 2026 年 10 月 21日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4 年 10 月 21日 2026 年 10 月 21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光电触显一体化模组建设项目
公司计划投资 10,636.56 万元建设“光电触显一体化模组建设项目”,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已投入使用6,974.74万元,占计划投资总金额的74.61%;本项目已逐步投产并逐渐产生效益,但 在项目 实施过 程中, 由于公 司产品 结 构 调 整 、购置生产设备、新建生产配套设施、相应产线设备购置以及市场等因素的影响,致使该项目的部分投入进度有所放缓,因此,公司审慎决定将该项目由原计划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4 年 10月 21日延期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
2、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公司计划投资 11,122.32 万元建设“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已投入使用 378.41 万元,占计划投资总金额的 3.40%。本项目
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并装修生产厂房、购置生产设备、新建生产配套设施、安装和建设工程等。目前,本项目实施的进度安排主要在产能、产线布局及厂房规划设计阶段。因行业整体发展形势及公司液晶显示产品布局、厂房配套、战略规划等动态调整,导致公司后续新建厂房、软硬件设备采购、技术人员招募等均受到延期影响,致使本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的进度较原先规划时的进度有所滞后。因此,公司审慎决定将该项目由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4 年 10 月 21 日延期至 2026 年 10月 21日。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计划投资 4,785.75 万元建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公司战略发展、
业务拓展需求、项目建设外部条件等多重因素影响,截至2024年6月 30日暂未投入该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及准备、工程建设、装修工程、设备购置、搭建软件开发平台、购置研发所需的硬件设备、研发物料以及引进研发人员等。基于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发展战略等因素,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公司将该项目由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 2024 年 10 月 21 日调整为 2026 年 10 月 21 日。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把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仅涉及实施进度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目前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也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二)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有利于资金高效科学使用,有充分时间做好资金使用分析评估,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回报。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后续将加强统筹协调、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 8月 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将“光电触显一体化模组建设项目”、“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4 年 10 月 21 日延期调整为 2026 年 10 月 2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 8月 2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山电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天山电子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孙永波 黄自军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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