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电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8-29 18:59:4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奥尼电子(股票代码 301189)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证洪 联系电话:010-6655 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孟利明 联系电话:010-6655 525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进展情况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1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023 年度经营业绩下滑的专项说明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业绩较去年同期大幅下滑
受消费电子行业细分领域的竞争加
剧,公司的主要客户销售规模有所下
滑;同时,受 2023 年度全球经济通
货膨胀和英伟达等芯片的货源紧张
影响延续以及部分募投项目转固带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动成本和费用均有所提升,产品的毛
利率同比略有下降;公司加大在市场
推广、内部管理和研发技术等方面的
投入,致使公司的 2024 年半年度经
营业绩同比大幅下滑。保荐机构将督
导奥尼电子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计划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 无
(3)培训内容 无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 是 不适用
定期的承诺
2、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稳定股价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 是 不适用
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赔偿责任的承诺
7、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原因 是,2024 年 8 月因原保荐代表人个人原因的工作变动,
保荐代表人王刚、陈炘锴变更为马证洪、孟利明。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及本所
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 无
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马证洪 孟利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