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8 19:22:08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 粤港 K1、22 粤港 02、22 粤港 03、22 粤港 04、23 粤港 01、24 粤港 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由 85,000 万元调整为
105,000 万元。
●公司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在合作过程中可以分别利用各自的资源等优势,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其他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
行情况及 2024 年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85,000 万元。
今年以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海铁联运、海运业务大幅增长,预计下半年实际发生额将超原有预算。公司拟增加“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20,000 万元。调整后,2024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调增至105,000 万元,具体如下:
新增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24 年 本 次 拟
关联交易 新增后预 上年实际 1-6 月累 本次预计金额
原 预 计 增 加 额
类别 计金额 发生金额 计 已 发 增加原因
金额 度
生金额
主要是公司下
属物流公司接
接受关联
受关联方提供
人提供的 48,000 20,000 68,000 37,568 23,635
海铁联运、订舱
劳务
海运等服务预
计增加。
合计 48,000 20,000 68,000 37,568 23,63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湖南湘粤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
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霞路 199 号株洲铜塘湾保税物流中心(B 型)8 楼 809
室,所属行业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 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 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无 船承运业务;报关业务;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装卸搬运;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运输 货物打包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38.00%股权,公司持
有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 100.00%股权,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该公司属于重要 参股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 的规定。
2.重庆渝穗港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
位于重庆两江新区郭家沱街道隆港路 2 号 5 层 502 室,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
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船舶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维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报关业务;无船承运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34.00%股权,公司持有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 100.00%股权,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该公司属于重要参股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在成本加税费、合理利润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在合作过程中可以分别利用各自的资源等优势,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副董事长黄波先生、董事苏兴旺先生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 3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客观,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