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江南:《关于北京恒通慧源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
公告时间:2024-08-28 18:41:48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恒通慧源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业绩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20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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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1-2 页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 第 1 页
关于北京恒通慧源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2012 号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关于北京恒通慧源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北京恒通慧源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月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关于北京恒通慧源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
本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4 年 8 月 28 日
关于北京恒通慧源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收购北京恒通慧源大数据技术有 限公司 (以下 简称恒 通慧源 )46% 股 权,
本次股权出让方对恒通慧源利润考核年度(即 2023 年至 2026 年)业绩作
出承诺,现将恒通慧源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3 月本公司与恒通慧源股东王彩荣、路明、张庆、马赟、高佳
月、张华宇、张红燕、韩涛、苏婕、靳晓文、宁豆豆(以下简称:出让方) 签订《关于北京恒通慧源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拟以人民 币 43,700,000.00 元对价,购买各出让方合计持有的恒通慧源 46%股权(对 应注册资本 460 万元),出让方按照同比例进行转让。
二、 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出让方签订的《关于北京恒通慧源大数据技 术有限公司 之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就本公司收购 46%股权的交易,出让方承诺恒通
慧源在 2023 年至 2026 年四年期间经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累计净利润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为计算依据)不低于 58,000,000 元;2023 年经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累计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为 计算依据)不低于 13,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上述业绩目 标以本公司委托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数值为准。
三、 业绩实现情况
经审计,恒通慧源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13,273,549.12 元 ,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实现净利润 13,249,491.93 元,完成承诺指标的 101.92%。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