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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08-27 20:38:48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2 日上午 09:15 至
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2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
汇瑞丰光电大厦 1 栋 16F。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公告。
提案1.00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2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及电子邮件寄送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瑞丰光电大厦 1 栋 16F),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邮件主题上标注“股东大会”并寄送至如下电子邮箱地址:investor@refond.com;如传真请至如下传真号码:0755-2906003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一韬
联系电话:0755-29060266
传真号码;0755-29060037
电子邮箱:investor@refond.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2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1、参会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2
附件一: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股东姓名
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传真号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全部承担,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2
附件二: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代 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 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
码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 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 以“√”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 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 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2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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