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8-27 16:02:57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保荐公司简称:思特奇
“财信证券”)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行刚 联系电话:0731-84403385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一宁 联系电话:0731-84403385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已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已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已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2024年 2 月,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吴飞舟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1,660 万股思特奇股份
至云信数网(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并完成股份过户
登记,思特奇控股股东由吴飞舟变更为华创云信
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吴飞舟变
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变化:
董事: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告,宋俊德因
个人原因辞职,辞职后仍担任公司顾问;张美珩
因个人原因辞职,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刘学杰、李锡
亮、夏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
赵德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监事: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公告,职工监事
陈立勇先生不幸逝世。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日
公告,廉慧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
事。公司于 2024年 3月 14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廉慧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 2024年 4月 2 日公告,
副总经理魏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辞职后仍在
公司任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聘任
张美珩女士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聘任王晓燕女
士为公司研发总监,聘任顾宝军先生及臧辉先生
为公司董事长助理。
3、2024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 23,767.95万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7,732.5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6.01%。
4、募投项目进展较慢,截至 2024年 6月可转债
募投项目共计使用资金 19,855.35 万元,占募集
资金净额的 75.83%;定增募投项目共计使用资
金 24,339.2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40.83%。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公司控制权变更后的公司治理
情况以及公司业绩变化、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
提示和督促上市公司不断强化公司治理,关注募
集资金投资进度,就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必要时履行内部程序评估调整募投项目及
其进度。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4年 3 月 6日
结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对
上市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内容
进行了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