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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鸿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6 19:58:47

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4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23 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忻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
《公司法》及《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忻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忻宏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选举独立董事陈少杰、独立董事应振芳、董事易海根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陈少杰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易海根的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少杰、应振芳自 2021 年 6 月 4 日至今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少杰、应振芳的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3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2.议案表决结果:
2.1《选举陈少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陈少杰回避表决。
2.2《选举应振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应振芳回避表决。
2.3《选举易海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易海根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忻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忻宏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吴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吴勇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陈晓雨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江志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方洁媛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
议》;
(三)《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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