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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6 19:28:31

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南宁市月湾
路 1 号南国弈园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
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募投项目情况及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设计服务网络建设”中的南宁设计总部办公场地购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上述项目的后续实施计划。本次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
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了《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6 票。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会议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核查意见;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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