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6 19:26:47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认为:顾维博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董事会同意聘任顾维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顾维博先生个人简历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附件
顾维博先生个人简历
顾维博,男,汉族,199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贺兰山风力发电厂运行检修部运检员、安全员、技术员;宁夏银仪设备安装检修有限公司生技部安全专责;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贺兰山风力发电厂生产建设技术部安全专责;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总公司贺兰山检修基地检修部副主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贺兰山运维区域经理、党支部书记;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维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