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3 18:29:57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8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在《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3:00 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4 年 8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 3 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 305 号八区 17 号楼商业二层
荣丰控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 √
度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 请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 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关联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将对议案 1 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8 月 2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
—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
联 系 人:杜诗琴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010-51757685
传 真:010-51757666
4.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8
2.投票简称:荣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4 年 8 月 28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荣丰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 √
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