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达股份: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3 16:18:26
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智能电力仪表建设项目、传感器扩产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1 月 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雅达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股
票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票发行数量为 3,600.00 万股(承销商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价格为 3.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2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438,830.19 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9 日,
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 1-0001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
(一)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集 投入进度(%)
主体 投资总额(1) 资金金额(2) (3)=(2)/(1)
1 智能电力仪表建设项目 公司 8,820.92 2,206.31 25.01%
2 传感器扩产建设项目 公司 2,622.96 881.62 33.61%
合计 - - 11,443.88 3,087.93 26.98%
注: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安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 2006022329100234860 30,630,527.9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 2006022329100236664 15,958.03
注: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等共计 5,500 万元尚未到期,实际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8,564.65 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受宏观经济、行业发展趋势变化以及土建施工验收时间推迟等影响,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及合理运用,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将智能电力仪表建设项目、传感器扩产建设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 2025 年 3 月 31 日调整到 2026 年 6 月 30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决议与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投
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电力仪表建设项目、传感器扩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从 2025 年 3 月 31 日调整到 2026 年 6 月 30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