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赛激光: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0 19:09:51
证券代码:8712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4-080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5,559,713 股,占公司总股本 6.99%,可交易
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3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控 本次解
股股东、 董事、监 本次解除 除限售 尚未解除
序号 股东姓名 实际控制 事、高级 本次解限 限售登记 股数占 限售的股
或名称 人或其一 管理人员 售原因 股票数量 公司总 票数量
致行动人 任职情况 股本比
例
1 壮卫峰 否 否 C 1,000,000 1.26% 0
2 孙仅 否 否 C 1,000,000 1.26% 0
3 彭公新 否 否 C 750,000 0.94% 0
4 朱文军 否 否 C 350,000 0.44% 0
上海晨鸣
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
5 公司-晨 否 否 F 1,236,260 1.55% 0
鸣 13 号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贝寅资产
管理(上
6 否 否 F 274,725 0.35% 0
海)有限
公司
常州星燚
创业投资
7 合伙企业 否 否 F 274,725 0.35% 0
(有限合
伙)
常州爱索
8 电子有限 否 否 F 260,990 0.33% 0
公司
开源证券
9 股份有限 否 否 F 137,671 0.17% 0
公司
第一创业
证券-兴
业银行-
第一创业
10 否 否 F 137,671 0.17% 0
富显 9 号
精选定增
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江苏恒居 F
11 建设工程 否 否 137,671 0.17% 0
有限公司
合计 — 5,559,713 6.99% 0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自愿限售股东壮卫峰、孙仅、彭公新、朱文军参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4.2 和 2.4.3 条、《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1 号—申报与审核》第十三条进行自愿限售。自愿限售期间为自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期限结束后,视公司情况再决定是否延长自愿限售。截止目前,上述自愿限售股份限售期已满。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27,318,047 34.34%
1、高管股份 45,850,000 57.64%
2、个人或基金 0 0.00%
有限售条件的 3、其他法人 0 0.00%
股份 4、限制性股票 0 0.00%
5、其他 6,373,620 8.01%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52,223,620 65.66%
总股本 79,541,667 100.00%
注:部分百分比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二)《莱赛激光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三)《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书》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