垒知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4-08-19 18:20:23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厦门市湖滨南路 62 号建设科技大厦 11 楼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6 日以 OA 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等
方式送达给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由独立董事肖虹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与会独立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特此决议。
【以下仅为本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无正文】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页无正文,为《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章处:
肖 虹 杨春娇 李万凯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