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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兴制药:关于对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19 18:03:50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63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兴制药”)及相关人员于2024年8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76号、77号,以下统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地分析研讨,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逐项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一、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总体安排
为更好地落实贵局所下发的《决定书》的相关整改要求,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组织各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决定书》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研讨,逐项提出了整改计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二、实施的具体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000万元到-8,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000万元到-9,500万元。2024年2月24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后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000万元左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200万元左右。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29.0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120.72万元。公司未充分考虑相关产品未来市场需求下滑对开发支出的影响,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差异较大,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公司在充分获取相关在研产品未来市场需求下滑、不符合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导致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时,第一时间对2023年业绩预告进行了修正。
公司通过定期召开例会、专题培训会、年报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加深管理人员、研发人员及财务相关人员对财务信息编报和信息披露规则方面的了解,研发部门加强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审核判断药物研发的市场前景变化,及时谨慎的进行会计估计和会计处理,并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进行业务处理。
公司及相关人员深刻吸取教训,公司将从制度建设、财务监督与内控检查、信息沟通等角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针对未确定事项,加强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沟通,充分获取信息以准确反映业务实质,提高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以及公司其他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人员
整改部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二)未保持自愿信息披露的持续性
2022年,公司自愿披露了人干扰素a2b泡腾胶囊项目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收到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等公告。但是,该项目于2024年1月终止,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终止情况,仅在2023年年报中予以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公司组织相关责任人员切实加强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提高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的理解。公司将密切关注和跟踪在研项目的研发进展情况,并通过临时公告及时披露研发事项的关键进展,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
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机制。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各相关部门、子公司开展关于公司内部信息传递报送流程的培训,明确公司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容、报告义务人、报告时点、报告程序等事项,强化信息的交流沟通,确保董事会办公室及时掌握研发事项进展,更好地规范日常信息披露工作。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整改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规范
2023年以来你公司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型产品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八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针对公司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型产品的情况,收到《决定书》后,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已收回全部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本金和利息,未造成本金损失。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使用募集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流动性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公司将加强《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学习,合法合规的进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并在公司流程中加强管理和控制,具体如下: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由法务部审核理财合同要点,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禁止签订合同。
(2)组织专题培训,要求财务部使用募集资金不得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只允许购买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月度对公司理财产品购买情况进行符合性审计,并对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专项汇报。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及相关人员
整改部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整改期限:整改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公司总结及持续整改计划
公司诚挚感谢山东证监局在本次现场检查中对公司工作的指正。为公司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内控体系、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将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政策信息与监管要点,认真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规范运作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整改工作,经过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公司深刻认识到了在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水平,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消除违规行为影响,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并强化监督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推动公司规范、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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