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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08-08 19:24:40

证券代码:301499 证券简称:维科精密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
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4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6 日
上午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三)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 598 号公司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册及编码如下表: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1.00 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
2、审议与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①股东账户卡、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代表证明书、④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④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①本人股东账户卡、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④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 年 8 月 23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
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
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 59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人:黄琪
电话:021-64960228
传真:021-64960208
联系电子邮箱:ir@vico.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 598 号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9 日
附件资料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499”,投票简称为“维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2024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
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说明: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
证件号码/统一社会 法人股东法定代
信用代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下午 17:00 之
前送达、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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