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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7-04 18:48:40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4-22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7 月 4 日以现场加网络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是临时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董事胡瀚阳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方正基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杜至刚先生以网络的方式参会,其余董事在公司会议室出席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方正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方正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方正基先生、丁振华先生、刘勋章先生、吴
晓亮先生、李小滨先生、胡瀚阳先生、杜至刚先生、史卫进先生、颜廷礼先生担
(2)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颜廷礼先生、史卫进先生、李小滨先生担任,颜廷礼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史卫进先生、杜至刚先生、方正基先生担任,史卫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杜至刚先生、颜廷礼先生、方正基先生担任,杜至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5)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由杜至刚先生、方正基先生、丁振华先生担任,杜至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董事胡瀚阳提出反对意见:本次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全部委员均为烟台市国资委直接或者间接推荐的董事以及独立董事担任,不能体现上市公司多元化的股东结构。
董事会就本议案合法合规性说明: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人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本次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按照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和公司工作的实际需求设置,其中审计委员会非独立董事委员李小滨系职工代表董事,不存在本次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全部委员均为烟台市国资委直接或者间接推荐的董事以及独立董事担任的情形,本次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符合公司相关议
事规则的规定。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吴晓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经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徐刚先生、张驰先生、王圣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聘任邓发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在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董事会指定邓发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时间不超过 3 个月。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张琪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动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并盖章的提名委员会决议;
3、经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并盖章的审计委员会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4 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吴晓亮:男,中国国籍,1978 年生,大学本科。曾任公司市场部业务经理、
销售公司办事处主任、大区副经理、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市场总监、总经理助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晓亮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邓发:男,中国国籍,1973 年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
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邓发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刚:男,中国国籍,1970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保护事业部副经理、技术中心综合管理部部长、技术中心办公室主任兼项目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项目部部长、变电站及工业自动化部部长、技术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中心副主任。
徐刚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驰:男,中国国籍,1976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机电)。曾任公司销售公司销售支持部部长、管理部副部长、配电智能设备部部长、智能配电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智能配电事业部总经理。
张驰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圣坤:男,中国国籍,1980 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
曾任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销售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
王圣坤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张琪:女,1976 年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中级经济师,1998 年 8 月参
加工作。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张琪女士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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