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4-07-03 19:20:13
证券代码: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号:2024-042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本公告披露期间,龙利得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将“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所持有的全部回购股份 3,956,387 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0 股,因此,本次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 346,000,000 股。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含上述已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回购股份 3,956,387 股)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10 股=3,420,436.13 元÷346,000,000 股*10 股=0.098856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098856 元/股。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 年 5月 14 日召开的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
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 342,043,613 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346,0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 3,956,387 股),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000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420,436.1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已将回购专户
所持有的全部回购股份 3,956,387 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0 股,因此,本次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 346,000,000 股。
3、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34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98856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889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977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988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
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9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人/企业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4.60 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楚华北路 2199 号
咨询联系人:尹雪峰
咨询电话:021-37586500-8818
传真电话:021-37586766
八、备查文件
1.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