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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06-28 19:36:00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4-037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22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22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22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7 月 22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本次股东大会须回避表决的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9、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7 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应选人数(7)人
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赵伟为董事的议案 √
3.02 关于选举颜浩为董事的议案 √
3.03 关于选举郭鑫为董事的议案 √
3.04 关于选举何枫为董事的议案 √
3.05 关于选举高耸为董事的议案 √
3.06 关于选举刘雷为董事的议案 √

3.07 关于选举任林为董事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4)人
的议案
4.01 关于选举张国栋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2 关于选举梁永和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3 关于选举袁林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4 关于选举宋飞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 应选人数(2)人

5.01 关于选举周胜强为监事的议案 √
5.02 关于选举赵现华为监事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3-5 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7 月 18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0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工业园
联 系 人:曹小超
电 话:010-61712828
传 真:010-61712828
邮 编:10221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92”,投票简称为“利
尔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7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7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 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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