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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机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

公告时间:2024-06-28 16:28:43

股票简称:徐工机械 股票代码:000425
债券简称:21 徐工 02 债券代码:149668.SZ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 年度)
发行人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 26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2024 年 6 月

重要声明
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受托管理人”)作为相关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对外发布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或出具的相关说明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招商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相关用语具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5
第三节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7
第四节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 ...... 11
第五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12第六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重大变化、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5
第七节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6
第八节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7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18第十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
应对措施...... 19
第十一节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20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且存续的由招商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21徐工02”,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1、债券名称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 21 徐工 02
3、债券代码 149668.SZ
4、发行日 2021 年 10 月 18 日
5、起息日 2021 年 10 月 20 日
6、2024 年 4 月 30 日后的最 /
近回售日
7、到期日 2024 年 10 月 20 日
8、债券余额 27
9、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 3.58
10、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
支付。
11、增信情况 无
12、交易场所 深交所
13、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受托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此处指债券起息日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含)之前。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和信用风险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对发行人经营、资信情况的持续跟踪情况
作为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根据规定及约定编制《公司债券月度重大事项排查表》,每月书面问询发行人是否存在相关指标触发的情形,了解发行人是否涉及重大事项及信用风险。同时,招商证券通过查询发行人财务报告及公开渠道,定期或不定期监测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情况及相关公告舆情。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二、对增信机构、担保物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实施情况的核查
“21 徐工 02”无增信措施。
“21 徐工 02”不涉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并提示发行人按照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10 月,“21 徐工 02”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报告期内不涉及对
募集资金的监督及检查。
四、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五、督促发行人履行债券偿还义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招商证券按照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提前开展还本付息前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各期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偿付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六、受托管理人执行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情况
招商证券已按照监管机构要求,于2023年度对“21徐工02”开展定期信用风险排查工作。

第三节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最新经营情况
中文名称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 徐工机械
外文名称(如有) XCMG Construction Machinery Co.,Ltd.
法定代表人 杨东升
注册资本(万元) 1,181,616.6093 万元
实缴资本(万元) 1,181,616.6093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 26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 26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21004
公司网址(如有) http://xgjx.xcmg.com
电子信箱 zqb@xcmg.com
公司主要从事土方机械、起重机械、桩工机械、混凝土机械、路面机械、高空作业机械、矿业机械、环卫机械、农业机械、应急救援装备和其他工程机械及备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工作。
(一)公司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产品和经营模式未发生较大变化。公司是行业内领先的全系列工程装备解决方案服务提供商。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对常规产品根据年度预算目标制定年度产销计划,并结合市场销售情况调整确定月度采购和产销计划;对于部分大吨位的产品,按照销售订单的数量安排采购和生产。公司集中采购主要原材料和零部件,优化供应链管理,确保采购质量和效率,并通过长期合作和规模采购保证一定的价格优势。产品销售方面,公司根据各产品的市场特点采用直销和经销两种方式。
(二)公司的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模式有全额付款、按揭贷款、融资租赁和分期付款。公司按揭贷款的主要运作模式为客户先支付合同金额20%-40%首付款至公司账户,剩余部分办理银行按揭,银行贷款审批完成后,将款项一次性划至公司账户,客户根据《还款计划书》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直至贷款结清。按揭期主要有12个月、18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通过第三方直租和客户选择第三方开展融资租赁
两种运作模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外按揭和融资租赁模式的
销售金额分别约为54.43亿元、288.96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5.86%、31.12%。
公司基于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相应条款确认收入,以具有商业实质以及控制权
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即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
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确认标准
时,确认相关收入。相关合同中存在的回购、垫付保证金(或月供、租金)、承
担追偿责任等导致公司现金流出或承担其他风险条款的,公司将此列入“应收账
款”中,并根据公司坏账政策计提坏账准备,以此确认相关风险损失。
一旦客户触发上述条款承担义务时,即公司的客户发生逾期情况,通常约定
先由公司或经销商按期回购按揭及融资租赁租金垫款,代垫逾期的期数较长且满
足合同约定的回购产品条款时,方才履行回购产品的担保义务。会计处理:公司
对于代垫客户逾期按揭款或融资租赁款列在应收账款中,并按公司坏账政策计提
坏账准备。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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