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通股份: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06-21 16:08:33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供应商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2024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供应商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0.7 亿元的授信并提供担保。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担保进展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盛通时代印刷有限公司、北京盛通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北京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与万国纸业太阳白卡纸有限公司、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板有限公司、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纸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签订了《纸张购货专用合同》。近日,公司与上述供应商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下属公司《纸张购货专用合同》所实际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 7,000 万元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金额均经过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情况
1、上海盛通时代印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 年 5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贾春琳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广业路 568 号 3 幢
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前、出版物印刷、出版物印后、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出版物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零售),印刷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纸制品生产加工,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图文设计制作,办公用品、印刷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广告材料(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北京盛通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 年 9 月 15 号
法定代表人:栗庆岐
注册资本:6000 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 11 号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北京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 年 11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栗庆达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 11 号 2 幢四层 401 室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销售日用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文具用品、纸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仓储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盛通时代印刷 北京盛通包装 北京盛通兴源供应
(经审计) 有限公司 印刷有限公司 链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总额 45,293.81 17,232.01 18,358.25
负债总额 28,926.30 4,734.90 11,316.77
净资产 16,367.51 12,497.11 7,041.48
营业收入 18,700.91 20,935.71 67,933.49
净利润 -518.38 -1.28 236.85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
债权人 1:万国纸业太阳白卡纸有限公司
债权人 2: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板有限公司
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广西太阳纸业纸板有限公司
债务人:上海盛通时代印刷有限公司
北京盛通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北京盛通兴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最高金额
1.1 甲方自愿为债务人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5 日止,与乙方履
行一系列《纸张购货专用合同》所实际形成的债务最高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仟万元整提供担保。
1.2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与债务人履行《纸张购货专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因销售产品业务的应收帐款,债务人拖欠乙方货款产生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前述债权而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保证范围:乙方与债务人因销售产品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应收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及追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用、诉讼或仲栽之费用。(四)违约责任
4.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主债权的 5%,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2 若甲方所作声明与保证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3 如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7.9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4.34%。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8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0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