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福环保: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17 19:25:12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2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福环保”)于 2024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选举潘吉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成员
审计委员会 安广实 安广实、张浩、潘吉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范永明 范永明、安广实、潘吉庆
战略委员会 潘吉庆 潘吉庆、刘洪月、张浩
提名委员会 张浩 张浩、范永明、潘吉庆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安广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选举张旭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总经理:武雄晖先生
2、副总经理:刘坤先生、孟萍女士、江涛先生
3、财务总监:曹正先生
4、董事会秘书:潘洁羽女士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聘任张凤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8 日
附件:
(1)潘吉庆先生
简历参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潘吉庆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目前,潘吉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743,827 股,持股比例 13.90%。潘吉庆先生和孟萍女士系夫妻关系,和潘洁羽女士系父女关系,和江涛先生存在亲属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2)武雄晖先生
简历参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目前,武雄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1,762 股,持股比例 0.29%。武
雄晖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3)刘洪月先生
简历参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目前,刘洪月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39,538 股,持股比例 1.47%。
刘洪月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4)刘坤先生
简历参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目前,刘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697 股,持股比例 0.04%。刘坤先
生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5)安广实先生
简历参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安广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6)范永明先生
简历参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范永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7)张浩先生
简历参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张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8)孟萍女士
1968 年出生,女,西北轻工业学院硅酸盐专业学士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
境外居留权。1992 年 8 月至 1994 年 7 月任山东省龙口市陶瓷厂陶瓷产品技术
员,1994 年 8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工程师,
2001 年 8 月至 2002 年 2 月筹备设立创导科技,2002 年 3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创
导科技国际贸易部经理,2009 年 8 月至今历任北京奥福(临邑)精细陶瓷有限公司、奥福环保国际贸易部经理,2018 年 3 月至今任奥福环保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孟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孟萍女士和潘吉庆先生系夫妻关系,和潘洁羽女士系母女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9)江涛先生
1983 年出生,男,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2002 年 12 月至 2009 年 7 月历任创导科技工段长、车间主任、厂长,2009 年 8
月至今历任北京奥福(临邑)精细陶瓷有限公司、奥福环保厂长、生产总监;2019
年 11 月至今任蚌埠奥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 年 2 月至今任江
西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江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6,471 股,持股比例 0.44%。江涛
先生和潘吉庆先生存在亲属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10)潘洁羽女士
1995 年出生,女,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环境工程专业理学学士学位,中国国
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0 月历任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
术有限公司技术员、总经理助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奥福环保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潘洁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潘洁羽女士和潘吉庆先生系父女关系,和孟萍女士系母女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11)曹正先生
1968 年出生,男,安徽财贸学院会计专业本科学士学历,安徽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 年 8 月至 1993
年 3 月任蚌埠市第一轻工业局蚌埠酒精厂财务科科员,1993 年 3 月至 1997 年 4
月任合肥东方实业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1997 年 4 月至 2002 年 9 月历任合肥美
菱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分公司财务经理;2002 年 9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华
东中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财务管理部经理,2008 年 1 月至 2015 年 11 月,
任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奥福环保财
务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奥福环保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曹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99 股,持股比例 0.01%。曹正先
生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12)张旭光先生
简历参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