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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股份: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9 19:12:40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4-016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珠江股份”)对外资金拆借投资余额 40,000.00 万元,其中对广州东湛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 33,500.00 万元,对广
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
6,500.00 万元。
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 33,500 万元已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到期未获清偿。
公司已分别于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 14,441.31 万元、7,445.40 万元、8,539.64 万元、140.37 万元;截
至 2023 年末,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0,566.72 万元。
公司对盛唐公司 6,500 万元债权投资已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到期未获清偿。公司
已分别于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80.25 万元、5,639.22 万元、70.42 万元;截至 2023 年末,累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 5,989.89 万元。

一、资金拆借总体情况(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企业名称 资金拆借 报表列示 账面投资余额 投资到期年限 年利率 累计应收 已收资金 应收未收回
性质 科目 资金占用费 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
广州东湛房地产 非委托贷款 其他应收款 33,500.00 2021 年 12% 23,383.00 1,585.74 21,797.26
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盛唐房地 委托贷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 6,500.00 2021 年 15% 3,621.37 586.06 3,035.31
产开发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合计 ---- ---- 40,000.00 ---- ---- 27,004.37 2,171.80 24,832.57
备注: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 01 破 94-1 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广州
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38),调整对盛唐公司的累计应收资金占用费(按破产受理日调减利 息、罚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外资金拆借投资余额 40,000 万元,其中:对东湛公
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 33,500.00 万元;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 6,500.00 万元。公司已收资金占用费 2,171.80 万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 24,832.57 万元,其中:对东湛公司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 21,797.26 万元,盛唐公司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 3,035.31 万元。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0,566.72 万元,对盛唐公司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989.89 万元。
二、债权清偿进展情况
(一)东湛公司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 33,500.00 万元,累计应
收资金占用费 23,383.00 万元,已收资金占用费 1,585.74 万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21,797.26 万元(其中账面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 390.76 万元)。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
资 33,500.00 万元已于 2021 年 6 月到期未获清偿,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披露的
《关于债权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编号:2021-034)。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已分别于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对东湛公司
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4,441.31 万元、7,445.40 万元、8,539.64 万元、140.37万元;截至 2023 年末,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0,566.72 万元。
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依法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湛公司等四被告提起
诉讼,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2020-026)。
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 01 民初 719 号《民
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被告东湛公司向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33,500 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
其余三名被告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判决
结果的公告》(编号:2021-056)。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东湛公司上诉状,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21-077)。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案号为(2022)粤民终 2009 号的《民事
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
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2023-078)。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出具的《执
行案件立案通知书》,编号为(2023)粤 01 执 7274 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披
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23-082)。颐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因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粤民终 2009 号民事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已立案审查。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24-007)。
(二)盛唐公司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 6,500.00 万元,累计应
收资金占用费 3,621.37 万元,已收资金占用费 586.06 万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3,035.31 万元(其中账面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 502.45 万元)。
公司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 6,500.00 万元已于 2021 年 6 月到期未获清偿。根据减
值测试结果,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 280.25 万元、5,639.22 万元、70.42 万元;截至 2023 年末,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 5,989.89 万元。
盛唐公司已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编号:2022-027)。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为盛唐公司管理人,2022 年 6 月,管理人正式接管盛唐公司的资料与印鉴,公司丧失对盛唐公司的控制权,盛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
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 01 破 94-1 号,确认珠江股份债权金额 95,753,064.93
元,债权性质为担保债权;确认债权金额 2,600 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进展公告》
(编号:2023-038)。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客观反映资金拆借情况,公司根据实际推进情况、抵押物价值的评估结果以及减值测试结果,截至 2023 年末,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0,566.72万元,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989.89 万元。公司持续关注诉讼案件、破产清算案件进展,并积极通过法律措施推进相关工作,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将根据规则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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