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ST天龙: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玉利)

公告时间:2024-04-26 00:18:44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刘玉利)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受大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未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参加会议的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会议以及亲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缺席次数
数 自加通讯会议的次数 席次数 未出席会议
刘玉利 8 8 0 0 否
(二)股东大会
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后,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
现场出席会议以及亲自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通讯会议的次数 席次数 未出席会议
刘玉利 2 2 0 0 否
(三)2023年度,自本人任职独立董事以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的相关决议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1、2023年4月24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了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上述专项独立意见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
2、2023年8月4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专项独立意见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
3、2023年8月25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了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上述专项独立意见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
4、2023年11月17日,对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专项独立意见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
5、2023年12月14日,对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上述专项独立意见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
6、2023年12月15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专项独立意见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通过与高管现场沟通,与审计机构的电话沟通,关注公司经营动向,加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及财务等事项的关注,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积极主动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半年报情况,组织公司管理层及审计机构召开线上会议讨论公司业绩情况,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尤其是涉及建设工程的审计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和准确。在公司年报预审计工作中,本人也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对公司提出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及年报审计的意见和建议,主持了审计机构及公司
管理层关于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及内控鉴证报告等相关情况汇报,并审议了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内控鉴证报告和审计报告的议案报告。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审批及披露,监督资金往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将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召开会议,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参与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符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制定的相关制度和方案,相应的报酬符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积极组织提名委员会会议,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发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六、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定期报告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履职期间没有对相关议案弃权、反对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独立董事:
刘玉利
2024年4月24日

ST天龙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