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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友龙

公告时间:2024-04-21 15:38:04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友龙)
本人作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徐友龙,1965 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人是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先进储能电子材料与器件研究所所长,“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电子学会会士、陕西省先进储能电子材料与器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电容器分会电解电容器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西安纳米科技学会理事长。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获奖人)、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获奖人)。自 1989 年起就任于西安交通大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电子科学与技术系主任职务,
2019 年 4 月开始担任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自 2021 年 4 月起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
姓名 报告期内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任职期间报告 实际出席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期内会议次数
徐友龙 8 8 0 0 2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战略委员会
2023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参加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 提名委员会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预计 2024 年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并发表审核意见,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公司于每次会议召开前及时提供会议材料,并积极配合本人在审阅会议材料或召开会议过程中提出的疑问和意见的反馈回复,协助本人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公司内控内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工作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与公司内控内审部门沟通。同时,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专项汇报、2023年度中期工作的专项汇报。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内审部门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互动,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络,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中小投资者关注的公司相关事项。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充分运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同时通过邮件、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管理与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不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能够吸收采纳和及时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支持和保障。公司证券部积极传达监管动态和相关监管要求,对本人提出的相关疑问积极予以回应,对相关制度进行了非常及时的修订与完善。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具体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事项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
2023.1.17 第十八次会议 独立意见 同意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回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同意
2023.4.12 第十九次会议 券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 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 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 的独立意见
2023.4.24 第二十次会议 4. 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 同意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
6.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7.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意见
8.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6.关于使用自有外汇存款、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2023.8.2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 同意
第二十一次会议 立意见
7.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8.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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