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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鞍钢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4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04-30 00:53:40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
2024 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4 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本公司第九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于2024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
2024 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024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4 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 14:00 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9:15-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3 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以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H股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024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4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于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H 股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3年度股东大会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表一 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及监事酬金的议案 √
7.00 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
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8.00 关于选举胡彩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 √
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9.00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9.01 关于选举邓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9.02 关于选举谭宇海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本提案需逐项
10.00 关于公司境内融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作为投
票对象的子议
案数:3
10.01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0.02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0.03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11.00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其中,提案10.00、11.00、12.00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涉及提案11.00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需就提案11.00回避表决。提案3.00、4.00、6.00、7.00、8.00、9.00、11.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特别提示
(1)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胡彩梅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提案 9.00 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应选人数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2024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
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议案1. 审议批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涉及该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需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2024 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
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议案1. 审议批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涉及该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需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24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等,及于 2024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只能对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
口,特此提醒 A 股股东注意: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在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上的投票,将视同其在 2024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上就相同议案作出相同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进行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的方式办理登记。
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委托出席会议人员需要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7-28 日(9:00-12:00,13:00-16:00)
4.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务联系人:高红宇
电话号码:(0412)-8417273
传真号码:(0412)-6727772
电子邮箱:ansteel@ansteel.com.cn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邮编:1140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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