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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15 20:39:44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4-012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 79,260,105.12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1,028,994,830.53 元,减
去 2023 年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7,926,010.51 元,减去 2023 年分配现金红利
427,073,610.86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73,255,314.28 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
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及对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70,736,1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9,790,305.51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8.32%,占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8.88%,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
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该预案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业绩成长及公司发展资金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现金分红,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最低现金分红比例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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