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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21 19:12:40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11 月21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 9:15 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5、主持人:倪俊龙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43,665,009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0,113,55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13,551,459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3 人,代表股份 446,684,22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38,218,07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7.96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5 人,代表股份 8,466,1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2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5 人,代表股份 8,466,14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5 人,代表股份 8,466,1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26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提案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0,206,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98%;
反对 4,185,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71%;弃权2,291,7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8,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880%;反对 4,185,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4430%;弃权 2,291,7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69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2.00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提案 2.01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0,202,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88%;
反对 4,185,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71%;弃权2,296,2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4,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349%;反对 4,185,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4430%;弃权 2,296,2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22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2.02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0,188,6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58%;
反对 4,185,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71%;弃权2,309,6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760%;反对 4,185,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4430%;弃权 2,309,6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5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81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2.03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0,202,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88%;
反对 4,185,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71%;弃权2,296,2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4,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349%;反对 4,185,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4430%;弃权 2,296,2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22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2.04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0,186,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54%;
反对 4,185,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71%;弃权2,311,4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8,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547%;反对 4,185,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4430%;弃权 2,311,4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5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02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2.05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0,188,6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58%;
反对 4,185,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71%;弃权2,309,6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760%;反对 4,185,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4430%;弃权 2,309,6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5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81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2.06 审议《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1,260,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59%;
反对 3,111,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67%;弃权2,311,4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2,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413%;反对 3,111,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6.7564%;弃权 2,311,4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5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02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2.07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0,188,6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58%;
反对 4,185,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71%;弃权2,309,6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760%;反对 4,185,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4430%;弃权 2,309,6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5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81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2.08 审议《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0,570,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13%;
反对 3,806,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23%;弃权2,306,95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2,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851%;反对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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