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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上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06 17:53:51

证券代码:001298 证券简称:好上好 公告编号:2025-085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9,317,359 股,占公司总股本 3.138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总股本为 72,000,00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000,000 股,自 2022 年 10 月 3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96,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72,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实施了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6,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合计转增股本 43,2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为 139,200,000 股。

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完成上述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
工作,该部分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39,200,000 股
增加至 141,288,000 股。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实施了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1,288,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合计转增股本 63,579,6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为 204,867,600 股。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53,120 股限制性
股票,并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204,867,600
股减少至 204,714,480 股。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实施
了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204,714,4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4.5 股,合计转增股本 92,121,516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96,835,996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296,835,996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154,084,852 股,占总股本的 51.9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42,751,144 股,
占总股本的 48.0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深圳市点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范理南女士、公司董事陈发忠先生通过深圳市点
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截至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1、已履行完毕,自上
回购该部分股份。 市之日 2022 年 10 月
2、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前, 31 日起 36 个月内未
将以书面方式将包括但不限于数量、来源、原因、方 进行转让。
深圳市点通投 股份锁定 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 2、正常履行中,未披
1 资管理中心 及减持承 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信息 露过减持计划或进行
(有限合伙) 诺 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 减持。
3、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 3、正常履行中,未发
行人所有,并应当在获得该等收入 20 个工作日内汇入 生因为履行承诺而获
发行人指定的账户。本企业以当年及以后从发行人取 得收入的情况。
得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分配的红利、利润等)
作为履约担保,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义务,则在履行
承诺前,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企业该等应享有的收入。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正常履行中,自上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发行人 市之日 2022 年 10 月
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31 日起 36 个月内未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进行转让。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 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
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发行人股票 价 35.32 元/股,存在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上述股 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
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 形,触发延长股份锁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述 定期承诺的履行条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件。依照上述承诺,
2、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 范理南女士通过深圳
发行人股份,本人会提前将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 市点通投资管理中心
减持原因、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 (有限合伙)间接持
公司实际控制 股份锁定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 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
2 人之一、董事 及减持承 格区间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 定期基础上延长至
范理南 诺 时予以公告。同时,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管 2026 年 4 月 30 日。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2023 年 5 月 6 日刊登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于任期届满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前发生离职情形的,将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任 (http://www.cninf
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o.com.cn)的《关于
3、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 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
行人所有,并应当在获得该等收入 20 个工作日内汇入 定期的公告》(公告
发行人指定的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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