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8 18:51:42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3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7 月 18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67.3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57 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4.52 元/股
根据《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7月18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按 24.5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5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67.30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2025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东
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24.52 元/股。
(四)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57 人,
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业务骨干人员。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职务 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 167.30 83.18% 1.26%
员(57 人)
预留部分 33.84 16.82% 0.25%
合计 201.14 100% 1.5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将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上述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 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相应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 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 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本条款规定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 30%
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 40%
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 30%
部分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不含当日)前授予,则其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保持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含当日)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时间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50%
第一个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个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50%
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相应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六)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在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将根据每个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目标值的完成程度,确定激励对象的各归属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对应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值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29.00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34.00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年 40.00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的“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7 年考核目标增长率分别为 13.03%、32.51%、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不含当日)前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及考核指标与首次授出部分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含当日)后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及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
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 34.00 亿元
预留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 40.00 亿元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值,各期归属比例与考核期业绩目标达成率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业绩目标达成率(P) 公司层面可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