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8 18:38:21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会议
由董事长张英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 2025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新业务发展需要,同意 2025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合同履约、投标等履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 6 亿元人民币,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具体担保金额、形式、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方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关于 2025 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的履行合同、投标等业务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6亿元,包括为公司及子公司出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
质量保函等;具体担保金额、形式、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方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尹天长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同意该事项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履约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关于暂缓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整体工作安排,暂缓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另行发布召开2025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