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7 22:08:41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7月17日,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及“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 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5,8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2.60 元。本次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1,036.00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12,428.06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607.9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月 12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309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后的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 83,069.00 80,100.00
电路基材建设项目
研发总部 6,500.00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研发试验线 11,915.00 2,900.00
研发测试中心 2,500.00
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 47,970.00 47,970.00
电路基材扩建项目
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9,785.99 39,785.99
合计 182,739.99 179,755.9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部分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及“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述结项的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累计投入募 利息及现金 募集资金预计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管理收益扣 节余金额(D=A-
额 (A) (B) 除手续费后 B+C)
净额(C)
年产1500万平方
米5G通讯等领域
用高频高速电子 83,069.00 80,100.00 72,117.35 2,036.33 10,018.98
电路基材建设项
目
年产1000万平方
米5G通讯等领域
用高频高速电子 47,970.00 47,970.00 36,077.09 178.43 12,071.34
电路基材扩建项
目
合计 131,039.00 128,070.00 108,194.44 2,214.76 22,090.32
注 1: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及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注 2: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含本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实际
转出金额以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募投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形成了资金节余。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存在设备采购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的情形,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系根据合同条款尚未满足验收款或质保金的支付条件,公司考虑到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 拟将含上述尚未支付的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如果实际待付款项超过当前预计待支付的款项的部分,公司也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2,090.3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现金流,提升经济效益。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及“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光大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