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锻造: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安徽同华高新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公告时间:2025-07-14 19:03:43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联锻造
股票代码:001282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徽同华高新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漳河路 30 号汇峰跨境电商产业园一楼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兰花路 333 号世纪大厦 1507 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股份(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 9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三联锻造、上市公司、公司、
指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新同华 指 安徽同华高新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后,持股比例触及 5%的整数倍的行为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安徽同华高新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漳河路30号汇峰跨境电商产业园一楼
成立日期 2015 年 3 月 25 日
经营期限 2015-03-25 至 2033-12-3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5,65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安徽同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2335620287Y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兰花路 333 号世纪大厦 1507 室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史正富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男 中国 上海市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分科技”)31,050,000 股,占赛分科技总股本的 7.46%。除上述披露的公司以外,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761,12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除上述计划外,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或需求,增加或减少其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高新同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6,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0.1447%,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16,100,000 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
间,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58,704,000 股变更为 222,185,600 股。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股东高新同华
减持公司股份 90,200 股,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股东高新同华持股数量
由 16,009,800 股变动至 22,413,720 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高新同华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为 22,218,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00%。
本次权益变动前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股份性质 施后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比例
持有股份 16,100,000 10.1447% 22,413,720 10.0878% 22,218,640 10.0000%
高新 其中:无限售 16,100,000 10.1447% 22,413,720 10.0878% 22,218,640 10.0000%
同华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0 0
份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高新同华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285,280 股,其中 90,200 股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前完成减持,占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总股本的 0.0568%;195,080
股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减持,占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总股本的 0.0878%,累计减持比例为 0.1447%。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具
体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 股票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方式 种类 (股)
高新 集中 A 股 2025 年 5 月 6 日到 6 月 25 日 27.8749 90,200 0.0568%
同华 竞价 股票
2025 年 6 月 26 日到 7 月 14 日 20.8753 195,080 0.0878%
合计 / / 285,280 0.1447%
注:(1)上表中减持区间为 2025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对应的减持内容按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的减持情况填写,减持比例为占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总股本 158,704,000 股为计算基数。
(2)上表中减持区间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对应的减持比例为占公
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 222,185,600 股为计算基数。
上述减持前后,高新同华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股份 16,100,000 10.1447% 22,218,640 1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100,000 10.1447% 22,218,640 1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