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华远地产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7 16:13:19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 2024-071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子公司华远金科(北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金科”)租赁位于北京市西城区
西直门外南路 28 号北京金融科技中心 B 座 3 层 306-307 室的房屋,租赁建筑面
积约 1,953.59 ㎡,租金不超过 8 元/天/平方米(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含税),租赁期限为 120 个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以各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董事
会表决时关联董事王乐斌、杨云燕、徐骥、李然、张蔚欣回避表决。本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华远金科未发生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
易。其他关联交易均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华远集团子公司华远金科租赁位于北
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 28 号北京金融科技中心 B 座 3 层 306-307 室的房屋,
租赁建筑面积约 1,953.59 ㎡,租金不超过 8 元/天/平方米(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含税),租赁期限为 120 个月。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各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
表决时关联董事王乐斌、杨云燕、徐骥、李然、张蔚欣回避表决。本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华远金科未发生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华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 1,111,769,408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47.39%。华远集团为华远金科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华远金科 65.812%股权,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远金科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远金科(北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南路 28 号 1301 室
法定代表人:徐骥
注册资本:70,600 万元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礼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餐饮管理;文具用品零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打字复印;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程管理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礼品花卉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洗车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
截至本公告日,华远金科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租赁标的系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8号北京金融科技
中心 B 座 3 层 306-307 室的房屋,租赁建筑面积约 1,953.59 ㎡。产权所有人为
华远金科,华远金科已依法取得其所有权。
四、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参照周边可比物业租金水平,并综合考虑项目所处地理位置、面积与功能结构等因素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房屋坐落: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 28 号北京金融科技中心
B 座 3 层 306-307 室,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1,953.59 平方米。
(二)租赁房屋用途:办公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34 年 12 月 31 日(包含起
至当日),共计 120 个月。
(四)租金:不超过人民币 8 元/天/平方米(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含税)。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协议尚未签署,以上及其他条款以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为解决公司办公的经营需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向华远金科(北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审核意见为: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关联交易定价方式符合公平合
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向华远金科(北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关联董事王乐斌、杨云燕、徐骥、
李然、张蔚欣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华远金科(北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表决监事 5 名,实际表决监事 5 名。关联监事刘晓宁、杨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华远金科未发生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九、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