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24 17:30:12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1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砼磊高新”),系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提供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截至
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8,550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担保预计范围内。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单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其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公司于 2023 年末为砼磊高新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重庆分行”)签订的贷款金额为 3,000 万元的《授信业务总合同》提供担保,公司与广发银行重庆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由于上述《授信业务总合同》即将届满到期,砼磊高新根据 2024 年度在授信额度内的实际使用情况,于近日与广发银行重庆分行续签《额度贷款合同》。公司与广发银行重庆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前述《额度贷款合同》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砼磊高新少数股东签署了《担保责任分担确认书》,按照相应的股权比例提供相应金额的担保。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1
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在 2024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8MAABUAH987
成立时间 2021 年 7 月 6 日
注册地 重庆市经开区广阳镇新六村新房子村民小组
主要办公地点 重庆市经开区广阳镇新六村新房子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 张伟
注册资本 25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 公司持股 65%,重庆砼磊混凝土有限公司持有 35%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
主营业务 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
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年份 2023 年 1-12 月/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9 月/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914,323,158.90 847,122,380.01
负债总额 866,297,070.98 798,598,988.82
归母净资产 31,216,957.15 31,540,204.27
营业收入 661,269,556.86 280,364,443.14
归母净利润 8,735,171.09 291,822.78
审计情况 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上述 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1
担保 被担 担保 保证方 保证期间的主要条款 是否提供
方 保方 金额 式 反担保
公司 砼磊 1,000 连 带 责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高新 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必要的担保,能够更好的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总监等核心管理人员开展相关运营管理工作,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并且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一同为本次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因此,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做优做强主营业务,保障持续、稳健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总额为 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1.6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总额为 7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6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38,5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7.4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