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贵电器: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3 19:23:34
证券代码:300351 证券简称:永贵电器 公告编码:2024-062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在 2022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永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永贵”)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四川永贵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00 亿元;
第一类限制性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四川永贵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2.00 亿元;
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四川永贵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7.00 亿元。
预留授予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四川永贵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2.00 亿元;
第一类限制性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四川永贵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7.00 亿元;
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四川永贵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4.00 亿元。
业绩目标达成率(P)
各考核年度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X)
P ≥ 100% X=100%
80%≤P<100% X = P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四川永贵的营业收入。
四川永贵 2023 年营业收入为 1,099,309,187.59 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P 为 91.61%。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预留授予的 35 名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0.5034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对首次授予的 170名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7886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计 4.292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将由 387,917,117 股变更为 387,874,197 股,注册
资本相应由 387,917,117 元变更为 387,874,197 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
2、申报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白鹤镇东园路 5 号
3、联系人:蒋丽珍
4、联系电话:0576-83938635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