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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2-10 19:07:42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4-050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虹华意”)第十届监
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
事。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及方式: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应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效文先生主持,监事柴勤女士、杜方敏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4.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史强先生。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实施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分配方案合理,激励对象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等规定。同意公司根据激励对象当年的职务级别、任职时间、价值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将已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 2,535 万元向符合规定的 163 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核心管理、技术、营销骨干人员等】进行分配。
2.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
次临时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事项的受益董事回避表决,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监事会将持续监督业绩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的实施工作。
审议本议案时,有利害关系的监事杜方敏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回避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实施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担保额度系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的实际担保情况及公司、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度经营需要而做出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被担保对象的资产及资信状况良好,管理较为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从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深入了解,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被担保对象均出具反担保承诺函,承诺用所有依法有权处分的全部资产作出相应反担保,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相应担保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由于被担保对象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缓解子公司经营资金的压力,提升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发展。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及时了解其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被资助方经营正常,管理较为规范,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由于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和需要,关联交易以市场价定价,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四川长虹将在股东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
业务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进行的,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交易额度不超过 11 亿美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美元)的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
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5 年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金额是以公司与其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为基础,并结合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计。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开展的各项金融业务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四川长虹将在股东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符合实际情况,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截至报告出具日,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内控较为健全,与其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继续按照有关约定在 2025 年度预计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内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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